【党务知识】党小组的设置规则及设置办法
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,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,不是党的一级组织。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(试行)》有关规定与“共产党员网-实务问题解答”,党小组的设置规则及设置办法需把握如下要点:
1、党小组在设立时需考虑本支部的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置。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,一般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;党员人数不足20人的,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党小组;一个党支部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;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,其中必须至少有1名正式党员。
2、党员人数较多且党员工作地、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,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(如: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困难等),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,并设立党小组组长。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,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。
3、党支部设置或者工作形势发生变化的,可以根据需要对党小组的设置作出相应调整。
4、党小组的划分和建立、调整、撤销,由党支部研究决定,不必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。但是,党支部应在党小组组建、调整、撤销后,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、备案,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和掌握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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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第十三条: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、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,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,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,并设立党小组组长。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,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。
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(试行)》第一条: 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党小组。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,一般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;党员人数不足20人的,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党小组。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,其中至少有1名为正式党员。第二条 :党小组的建立、调整和撤销,由党支部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。